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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H】日落潘普洛纳-03

212快乐!今天就让东尼上场斗牛耍个帅吧!

+灵感来自海明威《太阳照常升起》,时代背景为一战结束后几年。

+主CP是英西,后期可能会出现别的,到时会在tag里标明。

+一直想写写斗牛士相关的故事,希望大家阅读愉快。

+前章地址:01 02 (更正上章一个bug,奔牛和斗牛活动应在庆典的第二日,而非上章所述的“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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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第二天一早,庆典活动就爆发了。

那天早上,亚瑟醒的很早,他走下楼时,发现餐厅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这些人来自潘普洛纳的四面八方,不管是穷是富,每年这时都会聚集在这儿,一旦庆典开始,他们就沉浸在快乐的气氛中,再也不在意自己在每家餐馆和咖啡厅花了多少了。旅馆之外的街道上,人们成群结队地去教堂做弥撒,他们的歌声从大开着的前门溜进来,和大声的谈天说笑声一起漂浮在空中。

他看到霍兰德坐在餐厅角落的一张椅子里,面前摆着一碟火腿和三个装着茴香酒的玻璃杯。两个个本地人坐在他对面,他们一边吃着火腿一边玩牌。弗朗西斯不在这儿,他今天大概很忙碌,没空关照他们几个客人。艾米丽也不见踪影。亚瑟不想待在这么吵闹的环境里,于是只是走到吧台那儿,叫侍者送一杯雪莉酒和一叠牛肚塔帕去他的房间,随后便很快上楼去看书了。他走上楼梯的时候,一声烟火弹爆炸的声音在阳台外响起,这就是节日开始的信号了。

他一直看书看到下午的游行开始。街道上传来的声音太响,他很快就无论如何就看不下去了,只好拿着酒杯走到阳台上站着,看着浩浩荡荡的游行队伍从旅馆门前的大道上穿过。领头的人抬着圣福明像,从一个教堂走到另一个教堂。人们吹奏着亚瑟叫不出名字的乐器,每个乐手后面都跟着一群跳舞的人。一些人在转着圈跳riau-riau舞,其他人则是没有章法地踢着腿、拍着手,互相搂着肩膀地在队伍里转来转去。人们穿着颜色各异的鲜艳衬衫,有些脖子上挂着白蒜头、有些则挂着花环。亚瑟站在阳台上,看着一张张快乐的脸庞从街道上穿过。他们喝酒、纵舞,气氛恍如梦幻,仿佛除了快乐,这世界上并没有其他的事情要想。

我不明白,我不明白人们怎么可以这么开心。亚瑟看着这欢天喜地的队伍想着,在西班牙,似乎所有人都这么快乐,这种热乎劲儿可以感染你,感染大多数人,让你觉得你和这里的所有人都是兄弟姊妹,而且天生就不会有什么忧愁一样。

可是,这种气氛感染不了他,感染不了亚瑟·柯克兰。至少现在感染不了,让我们不要把话说得这么绝对吧——几天后也许可以,但现在还感染不了。不,他是个悲观主义者,也许永远都感染不了了。他上一次觉得这样无忧无虑的开心,他这一生到现在为止最快乐的时刻,还是七年前他入伍的时候。当他入伍的时候,当船拉着他们跨过多弗海峡、踏上法兰西的领土的时候,他们所有人都感到自己在为了人类的命运、为了全世界受苦的人民鞠躬尽瘁。这种感受是一种非常圣洁、非常热烈的感受,你全心全意地信仰着你手上的事业,你爱着你身边每一个并肩作战的兄弟,你失去了小的自我,成为了一个高尚的集体的一份子了。你觉得你这辈子再也不会找到比这更有意义和令人快乐的事业了。

可是,这种纯真的热情只持续了六个月,最多六个月。六个月之后,你的信念就会在子弹的嗖嗖声中,在呛鼻的硝烟中,在又湿又冷的堑壕里,和你同伴的尸体间消亡了。你开始恐惧,然后你开始怀疑这场战争的意义。你流泪,夜不能寐,歇斯底里,然后你麻木了,你觉得世界离你很远,你开心不起来了。实际上,从那以后,你怀疑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有真正开心的时刻了。

这种快乐是多么奢侈啊。亚瑟想,看着游行的人群,他走下楼,想再要一杯雪莉酒。可餐厅里早就挤满了跳舞的人群,一些带着花环的年轻人把他围住,把他拥到大街上,然后围着他转着圈狂舞起来。他看到艾米丽在队伍前头,被几个小伙子围着,他们把她托起来,让她坐在他们肩上,仿佛她是个皇后一样。她因为这节日的气氛很开心又感到新奇,正在哈哈大笑着。一个和她岁数相仿的年轻男孩跑过去,把一个花环套在她的脖子上。于是艾米丽从那些人的肩膀上跳下来,和那个男孩互相搂着腰跳起了舞,很快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亚瑟被人群包围着,被这些黝黑快乐的脸庞包围着,觉得不知所措,可一时间又挤不到人群外头去。他被包围着前进,后来又看到霍兰德在另一边,两个姑娘一边一个地勾住他的左右胳膊,带着他在人群中一边跳舞一边前进。烈日当空,亚瑟很快就觉得汗流浃背,他的疲惫和抗拒很可能已经写在了脸上,可快乐的人群对此视而不见,他们拥挤在一起绕着圈跳舞,看起来根本不打算放他出去。

“嘿,英国人!”

正在他觉得走投无路,几乎要对身边一个灰色眼睛的小伙子口出恶言的时候,他感到有人用拳头锤了锤他的后腰。他回过头去,一个年轻人从人群里钻了过来,两步跨到了他的身边。这人带着一个金色的威尼斯式礼品面具,脖子上也套着和游行队伍一样的花环。面具只遮盖了他的上半张脸,上面有细绳结扭成的精致花纹和星星点点的金粉,看起来做工相当考究、和他一身随意的装束并不配套,像是情急之下不得不拿出来盖在脸上的。从面具上的一对小孔中,亚瑟隐约辨认出了一双绿色的眼睛。

“……费尔南德斯?”他试探性地喊道。

 “是我,先生!你为什么不叫我安东尼奥?”这斗牛士笑着说,在阳光下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这时说话用的果然就是西班牙语。“哎呀,我就猜到在这旅馆门口可以找到你们。”

“这儿离旅馆门口可很远了。我是被绑架过来的。”亚瑟没好气地说,因为对方突然的出现又平添了一阵慌乱。他们被嘈杂的歌声和音乐声包围着,亚瑟只好用西班牙语费劲地大声问话,“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要带着面具?”

 “我不想被人们认出来。”安东尼奥说,因为亚瑟的上半句话大笑起来,不过笑容里并没有嘲弄的意味。“你很讨厌这些人群么,英国人?”

“不怎么喜欢。”亚瑟闷声说,“为什么不想被认出来?我以为人们都享受做个名人。”

“有时候是,可现在这样让我更自在些。”他笑着说,“而且,我不想给弗朗斯瞧见。如果被他看到了,他免不了要教训我一顿了。”

这话让亚瑟愣住了。

“为什么?”他说,心里既有些奇怪又有些不得劲儿,“怎么,他在管着你么?就因为他算得上是你的老师?”

“也不是这样。”安东尼奥说,“他是个好伙计。他认识不少人。谁想要资助我,他就介绍他们来。资助我的先生们不希望我在斗牛前乐昏了头,喝晕了脑袋,或者在游行队伍里摔断了腿。所以,弗朗斯也不希望。”

“这么说,他算得上是你的‘经纪人’了。”

“唔。这是个不错的词儿。你愿意这么说,就这么说吧。”安东尼奥想了想说,“不过,他首先是我的好朋友。”

他们两人又跟着人流走了一会儿,这时,亚瑟竟奇怪地不再感到天气热得难受了。安东尼奥走在他旁边,和其他人搂在一起,又唱又跳,看起来也没有离开这一片的样子。

“那么,既然你不是来找波诺弗瓦的。”过了一会儿,亚瑟才觉得疑惑,“你来旅馆这儿是做什么的?你是来找艾米丽的么?”

“也不是。”

“那么,你难不成是来找霍兰德的?”

“哎呀,英国人。”他兴高采烈地说,打断了他的话,“你是不是一直想到游行队伍外面去?”

“啊。我,其实……”

“喏,拿着这个。”斗牛士说,他冲英国人一笑,突然摘下了自己的面具,扔到了亚瑟的手里。“一会儿你就赶紧跑吧。”

还没等亚瑟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安东尼奥突然将双手在嘴巴前面拢成喇叭,冲着人群大喊起来。

“节日万岁!”他喊道,“节日万岁!”

这喊声一出口,前面一个圆圈的人们纷纷下意识地冲声源回过头来。

“是安东尼奥!”一个穿着黄色衬衫的姑娘大喊道。

他们周围这一带的人群都欢呼起来。这些人大多都是西班牙人,每年来这儿看斗牛,基本都认出了年轻的斗牛士。他们拍着手掌朝他跑过来,一些人像方才对艾米丽做的那样,把安东尼奥举起来坐在了人们的肩膀上。亚瑟身边的圆圈这时就缺了一个口子,他赶忙往外跑了几步,这下子终于从游行队伍里脱身了。直到这时,他才反应过来安东尼奥刚刚做了什么。

“你被波诺弗瓦瞧见了怎么办?”他朝西班牙人喊道。但是安东尼奥哈哈大笑起来,这时候好像不那么在意这回事了。他被人们举在肩头,很快就和队伍一起向前走去了。在他消失在亚瑟的视线之前,还举起胳膊朝英国人愉快地挥了挥手。

很快,这儿只剩下亚瑟呆呆地站在路边,手里捏着那个金色的威尼斯面具,思考起对方为什么要如此帮助自己了。

 

大概是白天被太阳晒得太疲倦,那天亚瑟没到傍晚就上床睡觉了。他醒来时,太阳已经落了山,房间里一片漆黑,只有星星点点的烟火与灯光错落地点缀在窗外的夜色里。街道上传来乐曲声,笑闹声,人们喝酒时酒杯碰撞的声音。亚瑟坐在漆黑的屋子里,觉得这声音离自己很遥远。他不知道现在是几点了,没看到落日,多可惜啊。今天天气很好,落日应该很壮丽才是。他睁着眼睛躺了一会儿,把被子拉过头顶,很快又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半梦半醒间,他听到窗外传来仿佛鼓点一样急促密集的声音,竟然仿佛一排排机关枪开火了一样。他听到有人在喊叫,不断有惊雷炸开,但他觉得脑袋很沉,无论如何醒不过来,竟然过了一会儿又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这一睡一直到了中午,直到艾米丽拿拳头砸他的门,他才完全清醒。

“亚瑟!亚瑟!我讨人厌的哥哥!”他听到艾米丽在外面边笑边喊道,“你到底要不要起来啦?我们买到了斗牛场第一排的票,如果你不起来,我们就把你的票转手卖掉啦!”

“……我就起来了!”他冲门外大喊道,半晌才捂着额头坐了起来。他的肚子发出一声咕噜,因为这期间缺席的两顿饭朝他抗议着。“现在几点了?”

“一点了!”艾米丽喊道,“斗牛两点就开始了。给你十分钟,我们下楼给你点一份鹰嘴豆。”

“我讨厌鹰嘴豆……你明知道我讨厌!”亚瑟朝门口大喊,但是艾米丽的脚步声已经远去了。他捂着脑袋起了床,迅速地洗漱、刮了胡子,挑了一件夏季衬衫穿,挂上一个领结,三秒后觉得这样正式得有些可笑,于是很快又摘掉了。他又花了五分钟挑了一件小背心,拿了一顶细条纹的平顶圆礼帽与之相配。一切都收拾好之后,他不禁觉得自己很傻——因为他心知肚明自己在做什么。唉,他实在觉得自己是个傻子。他们坐在观众席上,斗牛士可能压根就不会注意到他。

“我讨人厌的哥哥穿得就像是要去参加乡村舞会。”他走下楼的时候,艾米丽趴在吧台上朝他笑道。她今天穿了一件粉红色的绸布裙子,腰上系着白缎带;一向不喜欢戴帽子的她,这会儿却找了顶粉色的钟形帽扣在脑袋上。粉红色和她灿烂的金发与脸颊都十分相配,等她走到街上,所有人都会盯着她看的。亚瑟看着她带着白色镂空短手套的双手,在心里稍微松了口气:这里的傻瓜大概并不只有他一个。

“从什么时候起我变成‘讨人厌’的哥哥了?”他平和地说,“我上次看见你戴帽子是什么时候,十三岁?今天是怎么回事,你打算在乡村舞会上给我伴舞了吗?”

艾米丽的脸红了。

“你现在就非常、非常讨人厌。”她说,不过还是过来挽住表哥的手臂,“走吧,我给你买了吃的。弗兰克和霍兰德已经在那儿等我们了,他们先去买望远镜。”

“真是感谢他们。”他说,“今天早上是怎么回事?怎么街上那么吵?”

“你还好意思说。”艾米丽说,“是奔牛啊,傻瓜。我们在来这儿的车上说好要看的,结果你睡得像一头猪一样,我拍了半天门都叫不醒你。”

“实在对不起。我昨天太累了。奔牛怎么样?”

“有点吓人。有一头牛在快进场的时候顶死了一个人。”

“好家伙。”

“太吓人了。他们说,那和前天顶伤犍牛的是同一只牛。”

“那真是头危险的牛。”

“是啊,太可怕了。”

“为了一个早上的开心丧命可真蠢。”

“哎。真怕人。”艾米丽说,看起来在确实地担心了,“弗兰克不是说安东尼奥会分到那头牛么?”

他们没再就这个话题多说什么。等他们到了斗牛场落座之后,弗朗西斯给了他们一人一个望远镜。五分钟之后,一阵欢呼声响彻了斗牛场。亚瑟朝入口看去:斗牛士们走了进来。

“看,那个是安东尼奥!”艾米丽喊了起来。

“看,安东尼奥。”坐在他另一边的霍兰德捅了捅他的腰说。

“闭嘴。”亚瑟简短地说。他的视线和大部分人一样,都迅速落在了那个年轻斗牛士的身上。安东尼奥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的斗牛服,打红领带,斗牛服上用金线绣着密密麻麻的精致花纹,仿佛给整件衣服镶上了黄金边。在午后的阳光下,这金线绣成的肩部和绸制的斗牛服一并闪闪发亮。他的外套看起来又硬又短,敞开的衣襟里露出绣工精美的贴身夹克;夹克的下面连接着高腰的裤子,亮闪闪的布料从下腹部一直延伸到膝盖,勾勒出他既修长有力、肌肉又优美而恰到好处的大腿。他的头上戴着斗牛士的黑帽子,一只手披着入场式的金丝斗篷,另一只手举起来朝观众挥舞着。他一边挥着手,一边冲着人群微笑着;从帽檐落下的一片阴影里,亚瑟看到他的绿眼睛睁得很大,看起来既兴奋又跃跃欲试。除了他之外,另两位斗牛士都颔着首,脸上露出严肃的表情来——没有一个人,在临上场之前表现得像他一样如此轻松又毫无畏惧。

“你瞧,他长得多俊哪。”亚瑟后面的一位妇人说。

“哼,他只不过是个毛头小子而已。”她的男伴说。

“那条裤子可真紧啊。”霍兰德评论道。

“闭嘴,我又没有盯着看。”亚瑟说,把望远镜从鼻子上拿了下来。

这时,亚瑟看到一个侍从跑向安东尼奥,安东尼奥把自己的金线斗篷解下来,对他耳语了几句。那个侍从随即把斗篷叠好,朝亚瑟他们一行人坐着的位子跑了过来。

“先生希望您替他收着这斗篷。”他对弗朗西斯说。

“哎,弗兰克,他为什么把斗篷解下来给你?”艾米丽问。

“这件斗篷太重了,是入场的典礼斗篷。等到上场的时候,他会用另一件斗篷。”弗朗西斯解释道,把斗篷叠着放在自己的膝盖上。他冲安东尼奥挥了挥手,安东尼奥也远远地笑着朝他致意了一下。“斗牛士斗牛的时候,这件斗篷一般会交给爱人或者友人之类他信任的人保管。”

“法国人,我认得你。”他们后面那位妇人探头过来说,“他每次都把斗篷交给你。”

“是啊,一贯如此。”弗朗西斯说,看起来很愉快并且得意。

这时,安东尼奥已经用水沾湿了他的红斗篷、再把斗篷边缘在沙地上磨蹭了一会儿,以增加斗篷的重量。那法兰绒制的红布上有斑斑点点暗紫色的凝固血块,但他看起来并不在意。牛被放进了场地,几个骑着马的长枪手随即跟进;斗牛士们依次上前靠近公牛,用红布遮盖它们的视线然后闪开,让长枪手策马上前、把标枪深深刺入公牛背上的肌肉里。

“那个长枪手是安东尼奥的哥哥。”弗朗西斯对他们说,指了指其中一匹马上的青年。他长得和安东尼奥非常相像,一道伤疤横亘在他的右眼之上。安东尼奥这时正举着红布向公牛接近,他猛地挥起双臂、那沾满了泥沙和水的红布就像一张船帆一样被风鼓胀起来。在几乎静止的两三秒之后,他倏然一收手臂,旋身擦着公牛退开。他的哥哥出现在牛的面前,把一支长枪牢牢扎进了公牛的脊背。“他曾经和安东尼奥一起上过斗牛学校。但后来眼睛受了伤,他就不再做斗牛士了。”

“哎,他的动作多潇洒啊!”艾米丽捂着嘴巴惊叹道。的确,不管是不是专业的斗牛迷,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安东尼奥的动作比起与他同场的两位斗牛士来,要优美和利索不知多少倍。他们根本没有人可以与安东尼奥相比。自从上一个黄金时代结束后,还没有人像安东尼奥一样斗得这么好。那其余的两位斗牛士,他们身上总是有许多冗余和花哨的动作,臀部扭来扭去的、试图给观众造成一种视觉上的假象,仿佛他们和牛贴得非常近似的。但安东尼奥不是这样。他没有任何一个多余的动作,身体始终挺得那样直,他挥起手、然后收回,不用任何掩饰的假动作,所有人都看得出来他和公牛紧紧地贴在一起。他们互相纠缠、旋转,但牛丝毫伤害不了他。

很快,标枪手和其他斗牛士都退到了场地边缘。只剩下安东尼奥一个人站在中心,面对他的第一只公牛——这正是那天晚上顶死犍牛的那一头。人们发出喧哗声,而安东尼奥竟对着公牛露出了微笑——他看起来非常激动、兴奋。他所等待的就是这样一只公牛。

“啊,啊!公牛!来吧,啊!”他两只手扬起自己的红布,冲着公牛大喊起来。他的身体站得那样笔直,仿佛是在舞会上邀请一位公主跳舞一般。

那只公牛向他冲了过去,这场斗牛就开始了。

这实在是一头又快又强壮的公牛。它每次向红布扑过去的时候,整块布都像被风掀起一样高高地扬起来。安东尼奥每举起一次红布,牛就向他冲去,他身子一转,很快消失在红布之后。当人们纷纷惊呼着站起身来的时候,下一秒他又“唰”地一收红布,毫发无损地出现在公牛身体的另一侧。他的动作如此优美又游刃有余,人和牛紧紧地贴在一起,仿佛一对亲密的兄弟、又仿佛在跳一曲紧密的探戈。那头牛横冲直撞,逐渐把安东尼奥逼到了丢牛场的边缘,但安东尼奥看起来不慌不忙,每次那牛向他身后的墙壁冲去、让他看起来毫无退路的时候,他都能魔术一般一挥红布,从布的另一端钻出身来,只留那牛惶惑地在原地打转。

他就这样引导着那头公牛,沿着斗牛场的边缘移动着,仿佛要让所有观众都能近距离一览他的风姿。他一边与牛缠斗一边对牛说着话,直到再一圈开始的时候,那头公牛的体力似乎已经消耗殆尽。这时,安东尼奥突然猛地一扬手臂,那红色的巨帆在他身体一侧张开;公牛冲进了红布,一时间,人和牛成为了一个整体。斗牛士一手握着剑、将手臂直直地伸了出去。红布拂过公牛的眼睛,随后离开了——那柄剑已经刺入了公牛的两肩之间。在无限拉长的两秒静止之后,安东尼奥向旁边旋开了身子。那公牛在原地矗立了一会儿,便轰然倒在了沙地之上。

“好!好!”

亚瑟听到他身后的妇人喊道。妇人的男伴也喊了起来。一时间,方才笼罩场地的寂静爆炸了,所有的观众都欢呼起来。他们站起身来,高举双手为年轻的斗牛士鼓掌。安东尼奥举起一只手臂朝观众席微笑致意,他的助手拿着短剑朝他跑过来,他接过短剑,弯下腰去,把公牛的耳朵割了下来。

“献给你!”他大笑着说,用助手递来的紫色绸布把牛耳朵裹了起来,朝立在场地一边的长枪手喊道。

“这也是惯例了。”那位欢呼的妇人说,“他总把牛耳朵割下来送给他哥哥。”

“他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小伙子。”另一位观众评论道。那名长枪手在观众友善的笑声与欢呼声中策马上前,弯腰从斗牛士手里接过了牛耳朵。

“我的心跳得像擂鼓。”艾米丽说,“我刚刚太提心吊胆了。这会儿,我全身软得像棉花一样。”

亚瑟没有回答她。他又何尝不是呢?他感觉自己的衬衫底下全是汗水,这会儿已经说不出话了。

在场上,几头骡子上前套住死牛的身躯,把它拖离了场地。欢呼声逐渐消减,安东尼奥双腿一收、来了一个漂亮的立正,他把红布贴着胸膛拿了起来,朝第二头公牛上场的方向庄严地看去。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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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怎么都猜弗朗是助攻呢?嘿嘿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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