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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H】群山之歌-01(西班牙内战背景)

-本文为西班牙内战时背景,主要发生在1937年2月至6月之间。终于对这个题材动手了,很忐忑……

-主CP是英法西三人乱炖(?)法西,英西,可能些许法英法和前作的一点英米英亲情前提。知道看过潘普洛纳的朋友们大多很想兰兰,兰兰后期会出来。

-感谢 @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 在讨论塑造本脑洞的法时作出的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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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火车驶进阿拉贡高原

 

很多年后,亚瑟·柯克兰仍会想起,在1937年2月的寒风中,他乘坐的火车驶进阿拉贡高原的那个晚上。老旧的列车摇摇晃晃,铁轨声震耳欲聋,人们在座位上互相倚靠,鼾声笼罩着一张张疲惫而沾满尘土的脸,窗外是深远的夜空和令人惊叹的熠熠星光。

他手里捏着阿尔弗雷德的信,读了一行便放下,然后又读了一行。

这是阿尔弗雷德·琼斯写给他的最后一封信。

“我再和你讲讲玛丽亚[1]吧。”他写道,“她的眼睛是灰色的,皮肤是金褐色的,头发是稻草一样的金黄。那种颜色,是西班牙的大山、干旱的狂风和阳光留下的。这里的群山中,夏日的夜里还会下雪。白天天空是清亮的,一条云彩都没有。阳光那么烈,洒在你身上,让你皮肤发疼,像烧着了一样。狂风吹过的时候,你的脸上会粘上一层沙土,让你又想双腿一夹马肚子,在金色的田里,在山风里,在太阳下,使劲地奔驰,把那些尘土和汗液一起甩掉。西班牙就是这样,把自己留在姑娘脸上,留在我脸上的雀斑里,又把很多人都留在了这里。现在,我要永远留在这里了。”

亚瑟放下信纸,闭上眼睛,长出了一口气。这封信他已经读了好几十遍,信纸的边缘都被他摸的发软了。可他每次读到这儿,还是会读不下去。

火车声太响了。还有人的鼾声。一个农民手里抱着一个巨大的篮子,一只公鸡从里面探出脑袋,不停发出恼人的声音。车厢摇摇晃晃。亚瑟从前从来没坐过这么差劲的列车。他又深吸了一口气,睁开眼睛,读了下去。

“我要死了,亚瑟。我大概马上要死了。”阿尔弗雷德写道,“我的断腿发了炎,烂的不成样子。我一直在发烧。我从前从来没想过死是什么样子,但是它临近的时候,我一下子就认出了它。可我不想死,亚瑟。我好害怕。我想回家。我想妈妈,我想我的妹妹艾米丽。我想我十岁时家门口的那辆冰激凌车。我想吃冰激凌,光想想我心里就发疼了——我都整整一年没吃到过冰激凌了。亚瑟,我甚至想你。我想起我很小的时候,你们一家来弗吉尼亚度假,我在海边抓了一只螃蟹,放在你的水杯里。你骂我是个讨厌鬼,你一辈子不要和我说话。可是自从我来了西班牙,只有你还愿意跟我说话。亚瑟,我真的想你,我还想见到你那张有四十岁神情的二十几岁的脸,你滑稽的眉毛,你皱着那对眉毛骂我的样子。如果我还能见到你,那该多好。如果我还能回到弗吉尼亚的海边,回到我家那栋蓝色的小屋洁白的台阶上,那该多好。但我恐怕要永远留在西班牙的大山里了。”

亚瑟又长出了一口气。他看向窗外,夜幕繁星下,加泰罗尼亚黑黝黝的群山静默地凝视着他。山脉上落着白雪,像是高原上连绵起伏的海浪。

“但是,别怪西班牙。”阿尔弗雷德接着写道,“我知道妈妈一定会怪西班牙把我留下。如果我没有从大学里跑出来,留在西班牙,我就不会在这儿,给你写这封信了。我们在马德里时候,我听着子弹擦着我耳边飞过,轰炸机不停地投弹,我却活下来了。可眼下一条发炎的腿却要了我的命。那天我们炸掉了桥,滚下来的石头把我的腿整个儿压折了。玛丽亚看着我的腿,她哭得不成样子。那么漂亮的脸,为我哭得不成样子。亚瑟,我不想死,我那么害怕,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来到这里。我夹着马肚子在田野里飞驰的时候,我总是想,这世界真是个好地方。天那样蓝,长长的草擦着我的腿肚子,狂风一阵阵吹过,却夹着夏天的花香。亚瑟,世界真是美好,让我想为它奋斗下去。可惜我再也见不到你了。明天过后,也许我就要死了,我也再也见不到玛利亚。实际上,我的腿断了,就算我侥幸活下来,也再骑不上安东尼奥养的那匹好马……”

亚瑟轻轻合上了信纸。

在他的腿上,还放着另一个米黄色的信封。那里面装着一张黑白照片,阿尔弗雷德·琼斯站在一匹毛发油亮的深色骏马前,和一个年轻人勾肩搭背地站着。美国男孩看起来比亚瑟最后一次见他瘦了很多,也被晒黑了不少,但还是一样的神采飞扬。他的眼睛笑得眯了起来,露出一口漂亮的牙齿。他左手揽着的那年轻人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大,有标志性的拉丁人脸庞和深色的卷发。年轻人穿着一件白衬衫,一颗扣子都没有系,随意地扎在深色的裤子里。他那张褐色皮肤上的面庞令人过目不忘,完全称得上是一张精神而漂亮的脸。然而,他脸上的神态和年龄相仿的阿尔弗雷德完全不同。那不是一张在冰激凌车旁、富足的海滨城市中和大学校园里成长起来的年轻人的脸。即使他和阿尔弗雷德一起开怀大笑着,他的眼睛依然像一只猎豹一样凌厉地发亮,透过黑白照片,直直地盯着你。那是一双在可怕的动荡和战乱中活下来的眼睛。

亚瑟把那张照片翻过来,那后面是阿尔弗雷德飞扬的字迹:和酷毙了的安东尼奥一起。

他叹了口气,把信纸折好,和照片一起放进了信封里。

阿尔弗雷德的死讯是半年前传来的。他死时刚过21岁生日,亚瑟写给他的生日祝福信件还没送到他手上,就被和他的遗物一起退了回来。这时离这年轻人远赴西班牙,不过也才一年的时间。亚瑟还记得一年前他是怎样一声不响地瞒着所有人办理了大学的退学手续,登上一艘再也没有回头的船,加入什么“国际纵队”,去“为了抗击法西斯分子而战”。他的妈妈,亚瑟远嫁去美国的姨妈发了火,扬言再也不要和他说上一句话。实际上,那时候所有人都在生他的气。没有人理解一个20岁的年轻人,生活在弗吉尼亚富饶悠闲的海滨和农田间,为什么会突然放弃自己青年的校园和优渥的生活,为一个神秘遥远的国度洒下热血。他们都以为他是一时兴起,认为他在荒山、热风和虱子中吃了苦头,就会抹着眼泪回家去。可谁也没想到,他竟然一去不回了。

亚瑟收到他第一封信时正是去年的盛夏。他和这位美国的表弟交情算不上多深,只有节假日会在家庭聚会中互相拜访。他想象着阿尔弗雷德,这个二十岁就众叛亲离的大男孩儿,是怎么掰着指头把所有可能还愿意同他讲话的亲戚都数了一遍,最后才不情不愿地算到了亚瑟头上。而亚瑟·柯克兰,一位养尊处优的爵士的儿子,在打猎,下午茶会,晚餐会和赛马会里消磨着时光,恰巧认为抽空回一封表弟的信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他们令人惊奇的信件往来就这么开始了。从男孩飞扬的字迹中,亚瑟读到了他是怎么在马德里的枪林弹雨里活了下来,是怎么从飞驰的火车里救下被叛军俘虏的姑娘,是怎么在塞哥维亚和瓜达哈拉间的山林里驰骋,又是如何和他救下的小姑娘坠入爱河。他写啊,写啊,亚瑟则一封封地读。这一切使他上了瘾。他在赌马时索然无趣,却每周都迫不及待地抢过管家递来的信封,去看他二十岁的表弟是如何在山野的风中和烈日下大笑、奔跑、亲吻一个姑娘。他开始倾慕这个年轻的幻象,而阿尔弗雷德也开始依赖这位唯一的聆听者。他们不停地写信,不停地互相写信。然而,一切在半年前戛然而止。在没有来信的难熬的两个礼拜之后,亚瑟·柯克兰收到了一个包裹。包裹里装着一个日记本,一个随身背包,一块手表,一捆捆写着“阿尔弗雷德收”的信,和一张电报机打出来的便条。

那上面写着:阿尔弗雷德琼斯七月十三日死于伤口感染。

亚瑟把信封小心地放进他外套的口袋里。那里面还开着他加入民兵游击队的介绍信。上面指名道姓地写着,亚瑟·柯克兰,由英国独立工党推荐,加入由安东尼奥·费尔南德斯·卡里埃多负责的游击队伍。这封信装在他考究的、尼子的、绣了暗纹的长风衣口袋里,还被雕刻精美的扣子扣着,他每次把它掏出来,总少不了接受其他西班牙人的白眼。他在登上这列车之前,还去了一趟巴塞罗那。在那个残破的,四处画着黑色和红色标志,贴着各种各样的海报和宣传语的城市里,那个所有人都互相称呼“同志”,而对他给小费的行为惊恐万分的城市里,人们看着他的打扮,这种在伦敦有身份的人才如此穿着的打扮,却让巴塞罗那的西班牙人如临大敌。仿佛在那儿看起来没有身份才是一件“有身份”的事情。可这些就是和阿尔弗雷德并肩作战过的人们!亚瑟想。他是从阿尔弗雷德的日记里了解到了他加入西班牙国际志愿军的渠道,又按着他的信件描述给英国工党提交了申请。这件事本身不难,但却花了他好几个月的时间来下定决心。毕竟,他,一个爵士的儿子,不仅对那些“主义”毫不关心,也从没想过要脱下在晚餐会上穿着的礼服,去西班牙的堑壕里和尘土作伴。然而,阿尔弗雷德的死让他辗转反侧。他总想知道,是什么让他年轻的的表弟,心甘情愿地死在了那里。他写下一封申请信,指名道姓地,他想去那位“酷毙了的安东尼奥”的队伍里。他想看看那位见了阿尔弗雷德最后一面的人,和他马背上的队伍,还有他脚下的西班牙,究竟是怎样的地方。然而,他后来得知,在阿尔弗雷德死后,安东尼奥的队伍从塞哥维亚附近调往了加泰罗尼亚。他虽然能见到阿尔弗雷德生命里的最后一个朋友,却也见不到他丧命的北方山林了。

列车还在响。他们穿过高原,穿过星星,驶进群山深处。亚瑟闭上眼睛,很快睡着了。

 

他醒来的时候,火车已经到了目的地。天色微熹,他在嘈杂声中猛地睁开眼睛,发现身边原本坐着的一个年轻人已经不见了。他条件反射地摸向腰带,果不其然,他昨夜用来读信之后别在那儿的小手电筒已经被摸走了。这事他从阿尔弗雷德的日记里读到过,好在他提前就把手表一类的值钱物件放进了内兜,他们此刻和介绍信放在一起,都尚且安然无恙。在心里低低地骂了一句,亚瑟连忙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从置物架上堆在一起的肮脏行李卷里抽出了自己的箱子,冲下了列车。

眼前的车站实在称不上是个很大的车站,或者说,连称作“车站”都有些勉强。他站在两座山头之间一座供铁轨通过的桥的平台上,这儿明显不是一个常用的上落客点,很可能是战争开始之后,为了把士兵送上高原,才临时在这儿加设了经停站。整个站台只有一个简易的遮雨棚立在上方,高原上的冬风从毫无遮拦的四方冲来,把亚瑟吹得打了个哆嗦。他把自己的衣领立起来,开始环顾这个小小的平台。在巴塞罗那时,有人告诉他会有引路人在车站等他。他打量着四周,在一张简陋的木质长椅上停住了视线。

一个约摸三十岁出头的男人坐在那儿。他手里拿着一根点着的香烟,正漫无目的地扫视着四周,看起来像在等人。亚瑟拎着自己的行李朝他走了过去。

他断然不是个当地人,亚瑟想,边走边打量着这位坐在椅子上的家伙——这点从他北方人的金色头发和苍白皮肤上就能看出来。他的身板看起来也不像个军人,也许是战争带来的营养不良所致,呈现出一股文质彬彬的清瘦。他的鼻子和两腮上覆盖着一些金色的雀斑,明显是日晒留下的,看样子他已经在本地停留了一段时间了。他身穿一件褪了色的夹克,里面露出卡其色的衬衫的领子和袖口——那衬衫看起来已经很旧了,但是显得很干净,袖口的扣子都被完整的系上了、平整地贴着他露出来的一截手腕。他金色的头发被用皮筋扎了起来,又故意拨出来两缕垂在脸侧。很显然,这是一个非常好看的男人,带着一股并非刻意而为的优雅气质。他是个志愿军,亚瑟立刻就下了结论——一个外国人,一个非军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家伙,一个阿尔弗雷德那样出身的人。

“您好。”亚瑟说,他的西班牙语还有点儿蹩脚,但他不想把自己的字典掏出来,“请问您是第二游击队的人么?”

那男人朝他抬起头来。他浅色的蓝眼睛有一瞬间惊讶地睁大了——他看起来有点难以置信,就像巴塞罗那每一个见到亚瑟和他这身打扮的人一样。不过,他很好地吞咽了这股惊讶。亚瑟看着他把香烟放在嘴里,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你一定就是英国来的志愿兵了。”那男人说,朝亚瑟伸过一只手,和他握了握。“我是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我会带你上营地去。”他说完,盯着亚瑟看了一会儿,突然笑了。他接下来开口的话变成了英语。

“我是个法国人,但是碰巧会讲英语。”他用一种玩味的神色说,“在这儿待久了,大家多多少少都会一些。”

“我是亚瑟·柯克兰。”亚瑟说,松了一口气。如果要他一直拿着字典说话,甚至听懂火车上充斥的那些加泰罗尼亚本地话,就太糟糕了。他和法国人握了握手,冲他点点头。不知为什么,法国人的眼神让他不舒服——他了解那种眼神。这个志愿军一定以为亚瑟是个门外汉。他打量着他的长风衣,咀嚼他生硬的西班牙语时的那种神色说明了一切……在巴塞罗那时,亚瑟就已经被这种眼神一圈圈地看了个遍了。可是这难道能责怪他么?谁一生下来就会擅长战争呢?

那男人没多说什么话,他离开了长椅,示意亚瑟跟上他。他们一起走到站台的水泥平台和山坡的泥土地衔接的地方。法国人扶着光秃秃的山壁跳下了水泥台。

“我们得走一段山路。”他说,“这儿的路太差了,车过不去,但是对躲藏倒是很有利。等我们翻过前面那个山头,就可以骑马了。”

“……”亚瑟张了张嘴巴,最终什么也没说。他倒是没期望会有观景轿车把他送到目的地,但起码以为会有一辆和火车差不多差劲的大巴。可事到如今,抱怨又有什么用?更何况,在法国志愿兵的那种眼神下,他实在愤愤不平,要他此刻再说什么抱怨的话给自己丢脸,他是做不到的。于是亚瑟拎着行李箱,跟在弗朗西斯后面跳下了站台。他长长的风衣下摆刮过土坡,带起一片飞扬的尘土和碎石。

他们在坑坑洼洼的山路上跋涉起来。西班牙高原上的天气,此刻和二月份的英国也差不了多少。冷风不断地吹来,但没了不列颠岛上那种温润的水汽,像是刀子干干地割在皮肤上。清晨的天空是一种清冷的白色,山野在这个季节都光秃秃的,呈现出一种灰色和褐色交织的荒凉景象。山坡四周有不少干枯的藤蔓沿着土坡垂下,还有低矮的灌木,此时也没有一丝绿色,只是可怜地在寒风中颤抖着。山路崎岖不平,他们一会儿爬上一个山包,一会又走到低坑中去。在这样冷的天气里,亚瑟竟然走得流了汗。汗液沾在脖子上,很快又变凉了,让迎面吹来的风变得更加难以忍受。他们走了大概有四十多分钟,还是没有终点的迹象。法国人带着他来到不知第几个陡坡跟前,拽住上方垂下来的藤条,开始向上爬了起来。亚瑟盯着他的背影,逐渐变得有些不耐烦起来。

“啊,英国朋友,有件事我要先问你。”弗朗西斯仿佛察觉到了他的不快,突然开口说道。他一边用闲聊的语气说着,一边娴熟地在布满碎石的泥土山路上攀爬,“你会骑马吗?”

“当然了。”亚瑟防御地说,法国人的口吻就像在问一个一年级小孩会不会背高级算数表一样,让他不舒服。

“是么,是在哪里学的?”

“我有私人骑术教练,”亚瑟傲然道,“我从十几岁就开始在马场里学习了。”

令他不满的是,法国人露出了一个不知是感到惋惜还是有趣的笑容。

“那我当做你是不会了。”他说。

亚瑟瞪着他的后脑勺。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有点愤怒地说,迅速向前踏了一步。这法国佬从刚见面开始就总是一副高深莫测的神色,仿佛瞧不起他似的,“我说了我会骑——啊!”

他本来要抓住上方一条枯萎的藤条作支撑,却不小心抓了个空,身体整个儿向后仰去。这下惨了,他想,慌忙向后撤一只脚稳住身体,却踩在了土块上,把它蹬碎了。碎土在他脚底窣窣向下落去,而他自己眼看就要滚下山坡。

一只手抓住了他的手腕。

“……波诺弗瓦!”他惊魂甫定地喊道,瞪着上方抓着自己手臂的男人。法国佬一只手抓着那根他没揪住的倒霉藤条,一只手牢牢拽住了他。实际上,亚瑟想不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弗朗西斯刚刚一直背对着他,若不是他一直留心听着自己的动静,还有超乎常人的敏捷度,是不可能来得及抓住自己的。

“小心点儿。”法国男人说,嘴角还是那种饶有趣味的笑容。他把亚瑟往上一拽,将他的手按在了那条藤条上。“跟紧我。”

“……”

亚瑟没再说话。他谨慎地抓住那根藤条,小心翼翼地跟着对方、踩在他踩过的石头上。真是耻辱,他想,我刚刚叫得太大声了。都怪这鬼天气,该死的山路,和这个挂着讨厌笑脸的男人。我还没成年就已经扛着猎枪和兄弟们一起打猎了,这男人又是谁,胆敢用那种轻视的眼神打量我,好像我是个穿尿布的婴儿、什么都不会的毛头小子……

他一边这样愤然想着,一边抬起袖子去擦自己额头的汗。黄色的沙土随着山里干旱凌冽的风扑到他脸上,和汗液粘在一起,让他觉得难受。这地方糟透了,他想,眼前又出现了一路上那些风尘仆仆,疲惫而鼾声震天的人们。阿尔弗雷德为什么非要留在这儿?只是为了个姑娘?他有些恼怒地摇了摇头,眯起眼睛看着上方的弗朗西斯。天空明晃晃的,照的他眼晕。法国人又向上踩了几步,到了这面峭壁的顶端。他在裤子上拍了拍自己的手,回过头看着亚瑟。

“我们到了。”他说,站在那儿等亚瑟自己爬上去。这感情好,如果他胆敢伸手来拉他,亚瑟决计要把那只手狠狠拍开。他翻上了土坡,眼前又是另一片的山野景象,只不过比起刚刚崎岖的土路,这儿已经平坦了许多。两匹马被拴在一边的一棵灌木上,正“啪”、“啪”地甩动着没有修剪过的马尾,驱赶周围的苍蝇。这两匹马都没有上马鞍,只有一条简易的皮绳套在马的头部,充当缰绳的功效。它们一匹是棕色的,显得安静、温顺,一匹则通体乌黑发亮,毛发顺着颈部一侧垂下,看起来比棕色那匹要更高大、健美和强壮,同时正不断用前蹄刨动地面、显得有些暴躁和不耐烦。这就是阿尔弗雷德寄回来的照片上的马!亚瑟立刻认了出来。这不仅仅是匹普通的伊比利亚野马,他想,他在马术训练场上都很少看到这样好看的马……实际上,他一般驾驭的马都是温驯的矮种马,它们虽然文质彬彬、修剪刷洗得当,但是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气魄……

“这是匹弗里斯兰公马?”他忍不住开口问道。

“不错嘛,英国朋友。”法国人笑着说,弯腰解开了将两匹马系在灌木上的绳子,“这是安德烈斯,是队长的马。是他在马德里从一个叛军那儿缴来的……我们被调到南边来的时候,这两匹马都是用油布盖着、藏在火车货物车厢里,才没让民兵队的人拿走、平安带到山林里来的。”

可你们和民兵队的人不是一边儿的么?亚瑟想着,但还是没问出口。眼下他有更关心的事情。

“这是安东尼奥的马?”他问道。

弗朗西斯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是啊,没错。”他说,“你认识安东尼奥?”

亚瑟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不,我不认识他。”他说,“我只是……听说过他。”

弗朗西斯看了他一会儿。

“好吧。”他说,“倒是有不少人听说过安东尼奥。”他看起来有些欲言又止,但是很快止住了话头。“哎呀,总之,这匹是安东尼奥的马。但它性子太烈了,对第一次见的人,它无论如何是不会搭理的。如果你要骑,就骑着匹褐色的小家伙,它叫茱莉亚,比安德烈斯友好多……等等,英国人,你在干什么?”

在他拍着那匹褐色骏马的脊背时,亚瑟已经径直朝安德烈斯走了过去。我倒要让这瞧不起人的法国佬看看,他想,瞧他那副文雅人的做派!嘴上瞧不起我,自己却对一匹马害怕得要命。我要让他看看一个从小就在马场长大的家伙怎么骑上这匹弗里斯兰公马……

“亚瑟·柯克兰!”法国男人在后面喊道,那种悠闲的声音都变了调,“快离开那匹马,你不能随便爬上——”

亚瑟理都不理他。他一脚踏上黑马旁边一根低矮的树墩,一手抓住马颈上的皮绳,右腿向上扬起,准备直接跨上马背——

“……!”

那匹马突然嘶鸣起来。亚瑟还没完全坐上马背、右腿歪歪斜斜地挂在马身上,可安德烈斯突然伸长脖子,猛地抬起了前蹄。

“……该死!”亚瑟骂道,“这匹蠢马!停下,别四处乱跳!”他一只手死死抓住缰绳,试图爬上马背,可这匹弗里斯兰马的毛皮又长又滑,没有马鞍和脚蹬,他根本使不上劲儿。更糟糕的是,那匹马的前蹄重重落了地,开始撒欢儿地绕着圈跑了起来。它一边跑着,一边不断甩动脊背,仿佛要把什么讨人厌的虫子从身上甩掉。亚瑟挣扎着,不仅没法儿再向上爬一步,还眼看就要落下马背……

“……安德烈斯!”在一片混乱中,亚瑟听到法国人在喊着什么,“安德烈斯,停下!”然而,他的声音毫无用处。这匹马明显被亚瑟激怒了,他越跑越快,突然抬起前蹄、后腿弯起,然后使劲向上一跳——亚瑟再也抓不住缰绳,直接被从马背上甩了下去,仰面摔在了地下。

“……操,这匹蠢马!”他吃痛地骂道,撑着地面试图爬起来。好在地上没有什么尖锐的石头,否则他这么落下、免不了要摔断脖子……然而,那匹发狂的马明显不打算放过他。亚瑟摔倒的地方离它太近,几乎就在它的肚皮底下。安德烈斯又一次嘶鸣起来,它高高扬起前蹄又落下,亚瑟只能在它扬起的尘土底下狼狈地翻滚……该死!该死!亚瑟感到自己的风衣被马蹄踏上,在躲闪中被撕裂了。这匹巨大的骏马,光体高就几乎和亚瑟的身高持平,要是被那蹄子踩上一下,轻则骨折,重则肝脏俱裂。该死!亚瑟在心里绝望地骂道,真想不到我来到游击队的第一天,却要愚蠢地命丧马蹄之下……黑马又一次抬起前蹄,亚瑟躲闪不及,眼看那铁蹄就要落下……

“……安德烈斯!”

一个年轻人的怒喝在他们不远处响起。

亚瑟捂着脑袋,蜷缩在地上,只听见那声音的方向又是一声巨大的皮鞭击地的脆响,而头顶的马蹄终究没有落下来。

“安德烈斯!停下!”那个声音又喊道。这是西班牙语,很明显,而且完全是本地人的口音。亚瑟稍稍放下了一只胳膊,朝声音的源头看去。

“嘘——嘘!”一个身影站在不远处,在尘土中看不真切。他两只手都高高扬起,一只手拿着折叠的软皮鞭,正向烈马做出安抚的手势,“安德烈斯——到这边来。”

亚瑟头顶的黑马又发出一声嘶鸣,但是终于不再乱踩,而是完全停住了动作,一动不动地看向那个身影。

“还不离开那儿?”那个身影又喝道。他右手一抖,皮鞭又在地上重重一击。弗里斯兰马慢慢弯下了脖子,它的鼻子里发出一声似温顺似不满的哼声,终于调转身体,放开亚瑟,朝鞭子的主人跑去。

“……乖马儿。”那声音说。亚瑟看到他把鞭子卷好别进了腰带,张开双臂向马儿走去。那匹方才还凶神恶煞的黑马弯下脑袋,把脸颊向他凑了过去。

“好男孩儿。”那声音又说。他用两臂抱住了马的脖颈,一边梳理它的鬓毛,一边将脸靠在那里蹭了蹭。亚瑟这时才敢从地上爬起来。他一边狼狈地拍着衣服上的尘土,一边向那声音的方向看去。

“谢天谢地!”他听到那法国人用西班牙语说道,“你怎么来了?”

“你太久不回来,我担心是遇到了麻烦,就出来瞧瞧。”那声音说。这时,周边方才被马蹄扬起的泥土已经基本落下,空气又恢复了清明。亚瑟看终于看清了那声音的主人。在那匹高大的黑马旁边,站着一个最多二十岁的年轻人。他穿着一件人造革做的旧外套,袖子在寒冷的天气里不合时宜地卷到手肘,露出一截有力的褐色手臂。他的身型虽不算特别健壮,但却非常匀称。修长结实的双腿踏在一双明显不属于他的、仿佛是什么收缴来的战利品的黑色靴子里,步态既健美又轻快。那件革外套里是一件旧的发黄的白衬衫,一颗扣子都没有,在冬风中肆无忌惮地敞着口。亚瑟的视线顺着衬衫一路往上,登时愣住了。

那正是阿尔弗雷德寄回来的照片上的另一张脸。那张漂亮的,精神的,年轻男孩儿的脸。那双眼睛正狠狠地盯着他,发出像是照片里那样凌厉的亮光。

……他的眼睛原来是绿色的。亚瑟愣愣地想。


-第一章完-


[1] 海明威《丧钟为谁而鸣》中的女角。阿尔弗雷德这里的经历嫁接了一部分该书中罗伯特·乔丹的故事。……美国大男孩真的特别可爱!忍不住地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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